進昌食品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3475292
企業名稱: 進昌食品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進昌食品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25
(2024-09-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90337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清洗作業,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4
(2024-09-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90329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機具清洗作業,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2
(2023-03-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100010
事由:查貴公司設廠從事豆干製造業,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確實有排放白色廢水至周界溝渠致污染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1
(2022-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限改日期:112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40006
事由:本局於111年11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經查現場製程略為:原料(豆棗)→油炸→烹煮→上色→成品(豆棗),查核時僅烹煮設備未運作,其他設備操作中。廠房面積約392m2,生產設備馬力與電熱合計約為22千瓦,符合環保署許可公告之第2批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

訴願駁回
限2023-0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0
分期繳款中
2023-02-02
(2022-12-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20238
事由: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5
(2022-11-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10247
事由:查獲該公司製程產生之豆漿廢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23
(2018-10-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10512
事由:案經本局現場查獲因廠內沉澱池功能不足,致製程產生之豆渣廢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至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0
(2018-04-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5
事由:廢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至周界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案。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3
(2018-01-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9
事由: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4日10時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因廠內沉澱池功能不足,致洗滌產生之油污廢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至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6
(2017-1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7-010013
事由: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潭子區大新路79巷102-11、12號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未妥善收集處理之廢水排放棄置於廠房後方溝渠,污染水體屬實。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23
(2017-01-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30018
事由:本局於106年1月1日15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豆渣)貯存不當,露天堆置於廠區旁,有廢液溢出致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1
(2014-10-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
文號:30-103-120001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06
(2013-12-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03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11
(2013-10-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立即停工。 限期於102年12月16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許可申請或拆除油炸鍋。限改日期:102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110013
限2013-1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2-02-03
(2011-12-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1-020001
不須改善 7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