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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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2019-07-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100001 事由:未依「義大亞洲廣場商業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表7-2-1環境監測計畫表執行每年4次之地面水監測(監測地點:沉砂池出水口;監測頻率:降雨量>10mm並於降雨開始24小時內完成採樣)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21 (2017-07-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80002 事由:開發單位辦理「義大亞洲廣場商業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施工完成之建築物高度146.6M,超過原環評書件核准建築物高度138.0M;開挖深度分別為24.9M(1-9軸線)、24.4M(9-17軸線)及27.6M(16-17/A0-C軸線),開挖深度超過原環評書件核准開挖深度24.6M。未依核定所載內容切實執行,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