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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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2023-12-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文號:34-113-010002 事由:案查本局於112年12月12日上午9時派員至業公司台X訓練中心(原台X廠)稽查,查該中心已於112年11月13日經本府經濟發展局南市經X字第112001X0X4號函申請工廠歇業核准,惟貴公司未能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後20日內(112年12月3日前)完成核可文件變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6 (2019-05-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8-070001 事由:貴公司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運作場所管制編號:J55B1366),經查貴公司於107年12月11日已獲經濟部核准變更公司登記在案,惟貴公司遲至108年2月18日始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運作人基本資料變更,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暨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