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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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2017-0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文號:41-106-020056 事由: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東區長榮路二段1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幸福家不動產、嶄新房仲品牌…)之違規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15 (2017-0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文號:41-106-020057 事由: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東區長榮路二段勝利國小泳池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幸福家不動產、嶄新房仲品牌…)之違規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