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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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2021-10-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文號:40-111-010013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B-0399)產出申報日期為109年7月31日,貯存期限應至110年7月31日止。惟貴公司於110年10月6日始向本局申請延長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一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