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11-01 (2021-09-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於110年11月17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10-100013 事由:宏昌生命禮儀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LU-9738車輛於110年5月25日14時26分行經本市沙鹿區中清路七段10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10年9月15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否 |
限2021-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