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勤建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4208490
企業名稱: 欽勤建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欽勤建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5-28
(2021-04-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51095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登發旺)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8
(2021-04-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51096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登發旺)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8
(2021-04-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51097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登發旺)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12
(2021-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40271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澄馥)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12
(2021-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40272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澄馥)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12
(2021-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40273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澄馥)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9
(2018-10-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10807
事由: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廣告名稱:欽勤璞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10-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10078
事由: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廣告名稱:欽勤璞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4
(2018-07-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90274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廣告名稱:璞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4
(2018-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90275
事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廣告名稱:璞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06
(2018-0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60873
事由: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7
(2017-09-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30570
事由: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8
(2017-03-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80552
事由: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05
(2016-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8085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已提供實際行為人。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3,000
不須繳納
2016-06-17
(2016-03-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62065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7
(2015-10-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12200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1
(2015-07-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100106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