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5-10-02 (2025-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10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2109-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8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廢水處理廠之調勻站(T01-11)接一管線至生物曝氣槽(T01-05),該流向未登載於許可證內,未依許可文件登記內容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
2023-05-26 (2023-02-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50038 事由:貴公司從事屠宰業之事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屠宰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5538-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稽查時廠內作業中,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編號P101)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檢驗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309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1000)。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170,000 分期繳款中 |
|
2022-12-21 (2022-09-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12001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1日派員稽查,稽查時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P101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採樣時廠內作業中,檢驗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74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標準1,000)。 |
否 |
限2022-1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22-09-13 (2022-07-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0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2日派員至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檢測送驗結果,懸浮固體:143mg/L、化學需氧量:18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80mg/L、化學需氧量:150mg/L)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2-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
2021-02-20 (2021-02-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20034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現場勘查結果,貴事業製程所衍生廢棄物羽毛(R-0110)在貯存時有部分散落至廠外一般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1-03-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20-04-21 (2020-02-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9-040027 事由:稽查時正門前及附近道路有禽類羽毛散落之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20-04-17 (2019-10-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40020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屠宰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538-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裹膠作業區(E002)之松膠使用量於108年8月13、26、29、31日及9月3、7、12、17日,共計8日,均大於前揭許可證登載最大使用量(35.8公斤/日),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7-11-21 (2017-09-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110040 事由:貴公司清洗砂濾池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致廢水續流至場區旁承受水體(田心子溪),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6-09-20 (2016-08-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4-02-25 (2014-01-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2002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4-02-13 (2014-01-27) |
桃園市 |
主旨:勒令貴公司鴨、鵝屠宰等食品製造、處理作業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2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
2009-02-10 (2009-01-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8-02019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