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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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2021-11-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11年1月28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0-120011 事由: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AG-899車輛於110年11月26日10時55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20 (2019-01-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8年3月29日前清除完畢並檢附清除完成照片,本局屆期將派員前往複查,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1-108-030659 事由:查本局前於108年1月31日接獲通報本市清水區海頂路附近遭棄置廢棄物,案經稽查人員於當日15時58分派員抵達現場稽查,發現該址遭棄置生活垃圾包,經檢視袋內發現可疑事證,故請相關嫌疑人至本局協助釐清事實;案經嫌疑人至本局環境稽查大隊檢視相關事證後表示確為某公司所屬,並證稱因進行年度清掃作業所產出之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並棄置於該處,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