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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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2020-12-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案,業經彰化縣政府109年12月29日府授環廢字第1090479498號函核准在案。本案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10004 事由:貴公司承攬「呈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4戶住宅、停車空間、雜項新建工程暨拆除工程(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07B1713;工地地號:本縣彰化市成功段56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依貴公司109年12月15日堡祥營字第10900120015號函,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案,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貴公司108年4月至109年11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比對結果,發現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產出營建混合物(R-0503)於108年5月至109年11月申報每月均產出1.3公噸,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42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