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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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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2023-08-0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16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2873)於112年8月4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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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2018-06-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090014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926-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遲於107年7月27日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分別於107年5月16日及107年7月10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836-S3、KEA-7775)過戶予合勝汽車交通有限公司及茂興汽車商行,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