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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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7 (2022-11-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10006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1月29日13時14分前往本市苓雅區廣西路26號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牆面打除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三:「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住宅、公寓、大廈(不包括單純供辦公、商場之用而無住宅者)於下列時段,不得從事室內裝潢及整修工程之行為。...(一)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零時至八時;十二時至十三時三十分;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