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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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2019-07-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6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23 事由:本局環境衛生管理科108年7月25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4300、4301地號土地(本市大寮區華三街5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處從事廢紙回收貯存及壓縮打包作業,有處理、加工、製造行為,貴公司陳○○表示廢紙主要來源為回收商及工廠,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審逕自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5 (2018-09-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11455 事由: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廢紙),飛散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