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鋒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5837778
企業名稱: 承鋒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承鋒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9-22
(2025-07-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4-090024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7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查貴公司從事灰鐵鑄造作業,查有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事項如下: (一)旋風集塵器(編號A001)壓降為2cmH2O(許可操作值5~18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05)壓降為4cmH2O(許可操作值5~25cmH2O),均低於許可操作值。 (二)另抽查114年6月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計有29次壓降低於許可操作值如下述: 1、旋風分離器(編號A001,壓降許可操作值為5~18cmH2O):2日、11日、13日、20日、24日及27日均為2cmH2O,6日及17日均為3cmH2O。 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許可操作值為5~25cmH2O): (1)編號A005:24日為3cmH2O。 (2)編號A006:2日、6日、13日、20日及24日均為4cmH2O。 (3)編號A009: 2日、13日、17日、20日及24日均為2cmH2O。 (4)編號A010:2日、6日、17日、20日、24日及27日均為2cmH2O,11日及13日均為3cmH2O。 (5)編號A011:6日及11日分別為4cmH2O及3cmH2O。
限2025-09-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5-23
(2025-03-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5月26日 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50032
事由:查本局所佈建之AI智慧判煙系統於114年3日19日推播貴公司有異常排煙情事,爰本局於當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0-02號),查核時現場部分設備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一)砂回收處理系統E008目前為開機狀態,中後端脈動式袋式集塵機A007持續運作中,惟A007集塵機壓差計(設計值5~25cmH2O)之表頭線路脫落,致顯示值維持於5cmH2O,惟因管線脫落,已影響壓差值之正確性,無法作為設備運作狀況之判斷依據。 (二)研磨作業區E007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機A008雖持續運轉中,惟其壓差顯示值為0cmH2O,與設計值5~25cmH2O不符。 (三)砂回收處理系統E006所配置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9(設計值5~25cmH2O)發現有管線脫落情形,現場顯示壓差值為15cmH2O,惟因管線脫落,已影響壓差值之正確性,無法作為設備運作狀況之判斷依據。 (四)替代方案水錶值為3,918m3,核對記錄表為3,840m3,與現場記錄不一致,經查貴公司將替代方案水錶所接管線之水源用於儲水,與原申報用途不符,依規定水錶與加壓馬達間之水管不得有其他分流設置。
限2025-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24
(2024-12-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4-020060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出入口自動灑水措施減少污染物逸散作為替代措施,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紀錄項目及頻率定時登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9
(2022-1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70011
事由:事業製程中連接有多個袋式集塵器(A003~A019),並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登載應每年更換1次濾袋並記錄,查核空污防制設備操作記錄,僅部分袋式集塵器1年內更換濾袋記錄。
限2023-08-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27
(2022-1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120023
事由:經勾稽該公司苗栗二廠110年1月至111年10月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並比對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中000004(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中所產出之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至240041(灰鐵鑄造程序)製程進行廠內再利用,惟未依規定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且申報數據亦無法平衡;000004製程中於111年4月漏申報D-1099產出數量;240041製程於111年4月漏申報D-2406(廢砂輪)產出數量。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1
(2020-06-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90001
事由: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12及A018之壓差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範操作範圍內。
限2020-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4
(2020-06-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09-070007
事由:該公司苗栗二廠於109年4月更換廠內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濾袋且貯存於廠區內,惟廢濾袋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營運;製程產出廢砂輪且貯存於廠區內,惟未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其產出、貯存情形;製程產出之廢濾袋、廢砂輪及廢橡膠等事業廢棄物於廠區內露天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名稱。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8
(2017-07-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10月23日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19
事由:本局於106年7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南村里水源路343巷6之1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0-00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部分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內容核定M01製程矽石、砂砂年用量為125公噸/年,惟查核貴公司105年度原物料報表矽石、砂砂年用量為1,666.09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定量10%容許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7-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28
(2014-07-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 貴公司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爾後若有相同違規,將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3年9月26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例如防制設備之操作參數修正等)送本局,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15
限2014-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24
(2012-10-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10015
限2013-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07
(2012-07-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1年8月3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8013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