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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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2018-04-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7月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7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7-060001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78-02號;以下簡稱M02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7年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時,査獲數項未依M02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情事,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羅列如下: (一)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有使用乙酸甲酯及醋酸乙酯等2種原物料,惟經查M02操作許可證內容未核定其原物料。 (二)審閱貴公司所提供之原物料月報表及日報表,發現未每日紀錄丙酮使用量,與M02操作許可證核定應每日紀錄丙酮使用量不符。 |
否 |
限2018-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9 (2017-03-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50012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檢測,當日共檢測300點,檢測結果如下:1.元件編號M01EA00301FE010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26,800 ppm。2.元件編號M01EA00201FE012N01L0之軸心淨檢測值:11,000 ppm。3.元件編號M01EA00201FE012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13,400 ppm。4.元件編號M01EA00301FE011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96,900 ppm。5.元件編號M02EA00201FE004F01L0之法蘭淨檢測值:10,500 ppm。 6.元件編號M02EA00401FE006A01L0之軸心淨檢測值:14,900 ppm。7.元件編號M01EA00202FE016N01L0之軸心淨檢測值:30,000 ppm。共7點設備元件不符合排放標準10,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06-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6-30 (2014-04-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4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0-02 (2008-07-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100001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