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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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2012-04-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1年4月27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廢氣處理程序及鋁鑄造製造程序產出廢鑄砂(R-1201)每月產出、廠內貯存情形及清除聯單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仍請按實際營運狀況依規定申報相關廢棄物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5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