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將軍山莊第五期污水下水道系統

企業統一編號: 56039219
企業名稱: 苗栗大將軍山莊第五期污水下水道系統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大將軍社區第七期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3-27
(2024-02-2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
文號:30-113-030002
事由:貴社區於113年02月2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污水處理設備放流口未預留採樣及檢驗位置,另放流口管線流向未標示。
不須改善 10,000
尚未繳款
2018-07-25
(2017-04-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07-070013
事由:廢污水處理設施「累計型計測設施」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頻率執行校正作業,及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每日填寫「水量計測設施」及「累計電度數」操作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4
(2017-04-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8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撤銷並另立裁處書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辦法第53條第1項第四款規定另該事業未依規定填寫每日操作紀錄(累計型計測設施、獨立專用電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辦法第16條第1項及60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80,000
不須繳納

苗栗大將軍山莊第五期污水下水道系統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7-25
(2017-04-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
文號:30-107-070012
事由:廢污水處理設施「累計型計測設施」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頻率執行校正作業、放流口未設置「告示牌」及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規定每日填寫「水量計測設施」及「累計電度數」操作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4款、第66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4
(2017-04-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8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撤銷並另立裁處書
事由:該事業累計型流量計測設施未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及維護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規定經查該事業之放流口未依規定標示座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辦法第53條第1項第四款規定,及未依規定填寫每日操作紀錄(累計型計測設施、獨立專用電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23
(2013-01-0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
文號:30-102-0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裁處對象錯誤
不須改善 120,000
不須繳納

日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5-31
(2013-01-0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5000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源處分有疏失 認定有事實未明確
不須改善 120,000
不須繳納
2012-10-02
(2012-09-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90001
限2012-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17
(2008-12-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限期於97年12月30日前完成補正。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7-120004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24
(2008-02-2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097-100001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日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東明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9-12-01
(2009-10-1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8-12007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