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6505024
企業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7-31
(2024-04-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6月13日。(已於113年6月14日認定改善完成) 限改日期:113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70004
事由:貴分公司辦理「台中港37、38碼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12L7Z005-1)」本局113年4月15日派員查核現場: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7條)。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第8條)。 3.裸露地表: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第9條)。 上開缺失共計24點,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9條之規定。
限2024-06-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07
(2020-05-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03
事由:查本局於109年4月22日8時55分派員抵達本市台中港區碼頭稽查,稽查時貴分公司所負責維護管理之碼頭鄰近道路有髒污致路面明顯色差,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記缺失4點,本局續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函文限期貴分公司應於109年5月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09年5月13日10時25分派員會同貴分公司員工複查路面色差仍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21-05-07
(2020-06-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02
事由:查本局於109年4月25日13時30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台中港區碼頭稽查,稽查時貴分公司所負責維護管理之碼頭鄰近道路有髒污致路面明顯色差,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記缺失4點,本局續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函文限期貴分公司應於109年5月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09年6月15日13時50分派員會同貴分公司員工複查路面色差仍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400,000
不須繳納
2021-05-07
(2020-06-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01
事由:查本局於109年6月24日10時15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台中港區南堤路二段稽查,經查貴分公司所權管之土地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空地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設置或採行任何防制設施、空地內運輸車輛離開前未進行任何清洗及處理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空地內以車輛與挖土機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作業未設置或採行任何防制措施、空地內地面裸露區域未設置或採行任何防制設施、空地內車輛出入口夾帶砂土髒污致路面色差,上述缺失分別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1,350,000
不須繳納
2020-08-03
(2020-06-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0元整,有關違規改善部份,限期貴分公司於109年9月4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04
事由:本局於109年6月24日10時15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台中港區南堤路二段附近土地稽查,經查貴分公司所權管之土地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共計缺失5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需再向交通部航港局釐清相關事實。
不須改善 1,350,000
不須繳納
2020-07-31
(2020-06-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有關違規改善部份,限期貴分公司於109年9月4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39
事由:本局分別於109年4月25日及6月15日派員前往貴分公司負責維護管理之台中港區44號碼頭鄰近道路稽查,經查44號碼頭鄰近道路發現髒污致明顯色差皆未改善,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需再向交通部航港局釐清相關事實。
限2020-09-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400,000
不須繳納
2020-07-17
(2020-05-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有關違規改善部份,限期貴分公司於109年8月2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17
事由:本局分別於109年4月22日及5月13日派員前往貴分公司負責維護管理之台中港區西6號碼頭鄰近道路稽查,經查西6號碼頭鄰近道路發現髒污致明顯色差皆未改善,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需再向交通部航港局釐清相關事實。
限2020-08-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20-07-08
(2020-05-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有關違規改善部份,限期貴分公司於109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09
事由:本局分別於109年4月20日及5月12日派員前往貴分公司負責維護管理之台中港區第29號碼頭稽查,經查第29號碼頭面發現髒污致明顯色差皆未改善,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限2020-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3
(2019-08-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5條第2項
文號:20-108-120008
事由:本局於108年8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所管土地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於該土地進行砂石堆置作業,現場堆置區體積經量測為2萬294m3,符合環保署公告第5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6
(2019-06-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8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8-08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臺中港36號碼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L7Z080-1)」本局於108年6月2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車行路徑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9-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3
(2019-04-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6月27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60001
事由:本局於108年4月30日派員至「臺中港106號碼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IZ093-1)」查核現場,發現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第8條,記10點)及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4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9-06-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8
(2019-02-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0
事由:貴分公司經管本市梧棲區台中港內中南突堤第38號碼頭後線土地裸露區域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且未於裸露區域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嗣經本局本局於108年2月26日14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查獲前述違規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9
(2019-03-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8-040019
事由:貴分公司負責維護管理之碼頭公用道路查有髒污,致路面有明顯色差之缺失,記4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
限2019-03-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3
(2017-09-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3
事由:貴公司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 B106L7Z083-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09
(2014-02-14)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4-020001
限2015-03-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2
(2014-06-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3-090003
限2014-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09-08
(2011-08-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90005
限2011-09-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04
(2011-07-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80002
限2011-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交通部台中港務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06-28
(2011-05-3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17
限201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1
(2011-04-15)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31日。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0-060005

訴願駁回
限2011-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6
(2011-04-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50008
限2011-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29
(2010-06-18)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2月26日。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099-090003
限2011-02-26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0
尚未繳款
2009-06-15
(2009-04-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60004
限2009-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