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6692075
企業名稱: 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12-06
(2019-10-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月6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1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20020
事由:查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74-02號),本局於108年10月4日派員至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管土地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違規事項: (一)現場X001~X004堆置場生煤採露天堆置,與許可核定不符。 (二)107年11月1日執行周界定期檢測,申報日期為107年12月4日,未於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
限2022-01-05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17
(2015-12-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3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港加段131、132地號等2筆地號土地施作「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6
(2018-0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7-030002
事由: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梧棲區中南一路二段301號從事煤炭倉儲相關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1日15時50分派員稽查,當場查獲廠內因煤堆灑水後產生之廢水污染周界外溝渠,經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為960mg/L(標準值:30mg/L),污染水體屬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4
(2017-11-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058
事由:查本局於106年11月23日9時4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三段附近土地稽查,發現大聖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煤炭污染路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5
(2015-10-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4年12月0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4-110066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04
(2014-06-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3-07010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4
(2013-03-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20-102-06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13
(2011-12-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1年03月09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20020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02
(2011-11-2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10002
限2012-01-18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09
(2011-10-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於101年1月6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120008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30
(2011-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0年12月3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110089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18
(2010-10-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30022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18
(2010-10-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30039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12
(2010-11-2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2月16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0-01001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