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8027463
企業名稱: 景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景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8-05
(2025-05-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104000元整,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4年5月5日後),經專責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80006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銅8.3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1.77倍,氰化物14.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mg/L)13.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5-09-30前改善
待改善
4,104,000
尚未繳款
2023-09-05
(2023-06-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6月20日後),經專責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05
事由:放流口採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6.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1.881倍。
限2023-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5
(2023-06-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12年8月17日重新申請專責人員設置,經本府112年8月25日府授環水字第1120339431號函准予核定在案,請確實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執行所定業務。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2-090008
事由:設置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退休,未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5
(2023-06-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檢具辦理許可變更或恢復原許可操作之證明文件,經專責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06
事由:原廢水採樣檢測結果:WM02銅(12.3mg/L),為許可未登載項目;WM03 pH(2.6)、WM05 pH(7.3)、WM06化學需氧量(1090mg/L)、WM07化學需氧量(1480mg/L)等超過許可範圍;另現場量測單元操作參數,鉻系還原槽(T01-28)ORP值為333.4MV超過許可登載範圍(220~280MV)、氰系氧一槽(一)(T01-30)ORP值為330.4MV超過許可登載範圍(450~550)、氰系氧一槽(二)(T01-31)ORP值為290.1MV超過許可登載範圍(450~550)、氰系氧二槽(T01-32)ORP值為303MV超過許可登載範圍(550~650)及pH調整槽(T01-34)pH值為5.98超過許可登載範圍(8~11);又於酸鹼膠凝槽(T01-15)設置一移動式沉水馬達及軟管,將廢水直接抽送至化學沉澱槽(T01-16)入流處,與許可登記不符。
限2023-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5
(2023-06-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有關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操作參數一節,因已無法回溯記錄操作參數,故不另予改善期限,惟仍請爾後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各項操作參數值。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90007
事由: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未依規定記錄單元操作參數:酸鹼調和兼快混槽(T01-14)之加藥量(重金屬捕捉劑);過濾機一(T01-20)、過濾機二(T01-22)之清洗頻率;振動板框式污泥脫水機A(T01-41A)、振動板框式污泥脫水機B(T01-41B)、鑄粉污泥板框式脫水機(T01-45)、污泥板框式脫水機1(T01-47)、污泥板框式脫水機2(T01-50)之操作壓力等。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2-07
(2022-08-1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12年3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8月16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11
事由:由系統預帶,
限2023-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7
(2021-12-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06
事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貴公司計5筆聯單逾期未確認(聯單編號:N070271810900002~5、N070271810900011)及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A-8801)貯存超過一年未清運,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23日現場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7
(2021-09-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
文號:34-110-110001
事由:「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未依規於二年內重新向本府報請備查。
限2021-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3
(2020-02-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9年2月7日完成上開申報作業,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23
事由:未於109年1月底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水污染防治水質水量資料
不須改善 7,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4
(2019-05-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11
事由: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南美里崙美路195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8年5月6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4月至108年3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000000非製造程序D-0299(107年8月、9月、108年1月、3月)、D-0699(108年2月、3月)、D-0799(108年2月、3月)、250059金屬表面塗裝程序D-0801(108年2月、3月)、D-0802(108年2月、3月)、370001廢水處理程序A-8801(108年2月、3月)、D-0902(107年12月至108年3月)、250058金屬電鍍處理程序B-0199(108年2月、3月)、B-0299(108年2月、3月)、R-1201(107年11月)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為有質量不平衡之情事,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30日現場稽查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7
(2017-07-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應於106年11月30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14
事由:採驗原廢水檢測結果如下:(一)酸鹼抽水站:氫離子濃度指數為4.2(許可登記值為5-8);銅濃度為3.18mg/L(屬許可未登記者);鎳濃度為4.92mg/L(屬許可未登記者)。(二)氰系抽水站:氰化物濃度為203mg/L(許可登記值為2-100mg/L)。
限2017-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06
(2017-04-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應請於106年7月28日前檢具106年4月17日至提送日止之放流水紀錄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水質檢測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06
事由: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有害重金屬銅為5mg/L,超過最大限值(3mg/L)0.67倍2.105年5月31日、105年6月1日、105年6月7日、105年6月15日、105年6月16日、105年7月5日、105年7月14日、105年7月20日、105年7月21日、105年11月22日放流水水量超過核准之放流水水量(159.28CMD)
限2017-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5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05
(2016-05-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5年8月2日前,檢具已完成水表校正或其他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文號:30-105-070006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28
(2015-07-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4年9月1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條件為依據實際運作情形補正上開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並通知本局復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8002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03
(2014-11-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於104年3月16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 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20002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1
(2014-10-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03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依實際營運狀況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120003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1
(2014-10-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03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進行補申報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120004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1
(2014-10-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03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貯存場所應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120005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07
(2014-05-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並請於103年10月6日前,檢具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第14條之2進行之功能測試報告與變更水污染防治防治許可證或恢復與原許可證登載事項相符,並將多餘管線拆除及告示牌、管線標示完整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經 貴公司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5條
文號:30-103-070005
限2014-10-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11
(2012-10-0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3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經查無需另案裁處
限2012-10-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2-12-18
(2012-05-29)
環保署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文號:32-101-120002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15
(2012-06-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90009
不須改善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27
(2012-06-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101年10月5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依工廠實際營運狀況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工或停業。限改日期:101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80006
限2012-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08
(2011-08-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0年9月7日查詢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IW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廢棄物每月產出及每月廠內貯存情形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9000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28
(2010-09-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原物料使用量、廢棄物每月產出及每月廠內貯存情形資料,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1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90026
限2010-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