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鋁壓鑄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9079333
企業名稱: 新力鋁壓鑄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新力鋁壓鑄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1-01
(2019-03-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應於109年3月10日前,檢具疏漏設施改善證明文件,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01
事由:查貴公司因鋁屑堵塞收集管路,以致鋁件壓鑄製程冷卻水混合離型劑及機台下方鋁屑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收集,流至廠內雨水溝,經地下許可未登載之管線,疏漏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且未依規定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規定期限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1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2.96倍,且現場查核過濾塔及活性碳吸附塔皆未操作,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內容不符,且致上開放流水懸浮固體濃度不符放流水標準,因兩者間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視為一行為。
限2020-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01
(2019-06-1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自文到次日起該製程停工,並限期於108年9月30日前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始得作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70001
事由:經查貴公司從事鋁製品壓鑄相關作業,設有5座100KG小坩鍋爐及3座200KG大型坩鍋爐,總設計量核已超過500kg/小時,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5
(2018-12-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20005
事由:貴公司於大村鄉山腳路66-1號設廠,從事五金加工業,查雖領有固定污染源鋁鑄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民國107年8月15日止),另申請展延並經本府107年11月12日以府授環空字第1070391317號函核准試車至同年12月18日止,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同年12月24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仍操作中已逾試車核准期限。
限2019-04-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3
(2016-08-1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5年12月27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5年1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00003
限2016-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13
(2014-01-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改善內容為:請於103年4月15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水污染防治設施管線清楚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之照片,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限改日期:103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30007
限2014-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7-27
(2010-07-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於99年8月24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貯存污泥及廢油混合物,並檢具改善完成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未依上述規定辦理,將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8月24日。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9-070019
限2010-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