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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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2024-02-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40002 事由:本局於113年2月2日派員稽查「城山建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09SG1017-1)」工地,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本案缺失記點詳列如下: 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且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記缺失4點。 二、工地內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且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24-03-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3-12 (2024-02-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30002 事由:本局於113年2月2日派員稽查「城山建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09SG1017-1)」工地,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且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記缺失4點。 二、工地內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且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24-03-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5,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