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9619900
企業名稱: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8-03
(2023-04-2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03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6-QT)於112年4月22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1
(2021-11-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10014
事由:1、109年9月至110年8月期間,核有申報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10%以上,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書申請變更。 2、109年9月至110年8月期間,原物料及廢棄物等核有漏報、申報超量及質量不平衡情形。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8
(2018-06-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90015
事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查詢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機化合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69)、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之有害廢棄物於107年6月至108年5月間並無申報清除紀錄,貯存超過一年以上,並且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20
(2018-02-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7年5月3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40001
事由: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26-QU於107年02月22日14時46分至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7%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8
(2015-09-1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7年4月30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審查核准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61
事由: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限2018-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01
(2017-12-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7年03月0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10029
事由: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26-QU於106年12月04日10時12分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8
(2016-10-0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於106年5月19日前檢具105年10月3日起至提送日止之廢水處理設施用藥量紀錄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紀錄及105年10月3日起至105年12月15日之原廢水進流水表讀數每日紀錄表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06-050003
限2017-05-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11
(2014-01-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4年7月10日前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核實完成補(正)申報,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4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60016
限2015-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21
(2013-05-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文號:41-102-0600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31
(2009-03-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8-081379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8-11
(2022-07-1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系爭訴願人雲林廠109年9月25日建大雲環字第1080925號函之申請案,究竟僅有申請設置楊士朋為代理人之意思表示,抑或申請註銷楊士朋甲級空污專責人員身分並兼有同時變更設置為代理人之意思表示?非無疑問。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雲林廠(雲林縣莿桐鄉莿桐村延平路5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雲林廠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為楊○○及黃○○,並同時設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為楊○○,造成兼任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爭訴願人雲林廠109年9月25日建大雲環字第1080925號函之申請案,究竟僅有申請設置楊士朋為代理人之意思表示,抑或申請註銷楊士朋甲級空污專責人員身分並兼有同時變更設置為代理人之意思表示?非無疑問。
限2022-09-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2020-01-07
(2019-12-0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10002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6日至貴公司輪胎製造程序(M01)辦理操作許可證內容查核作業,經查108年11月26日配藥區(E002)之「藥品批號(LOTNO)工檢材料記錄表(配合劑)原(物)料氧化鋅當日用量為0.235公噸/小時(超過許可核定量0.031公噸/小時)及促進劑當日用量為0.284公噸/小時(超過許可核定量0.05公噸/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限2020-0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3
(2018-03-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50002
事由:經查其廢水設備除油槽產生之廢油混合物、混煉區產生之廢油混合物及吸附塔產生之廢活性碳,未規定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審查核定,即逕行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將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30
(2017-08-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90018
事由:106年8月17日廢(污)水經本縣環保局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149mg/L(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20
(2015-05-1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4-08001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6
(2013-10-2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03
限2014-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