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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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2023-05-0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文號:40-112-060002 事由:本局於112年5月9日派員至貴商行位於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2153、2347、2352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商行將車輛維修所產生之廢棄物,貯存於現場,其貯存地點未見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3-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