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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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2024-09-1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36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110005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在民雄(兼頭橋)產業園區排水溝下游處佈設水質儀器進行水質監測作業,於113年9月19日監測出pH數值異常,循線巡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抽水站(T01-1)作業廢水疏漏至隔壁廠房(菩堤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區雨水溝,後再流出廠外雨水溝導致排入民雄(兼頭橋)產業園區內第一大排水溝;該公司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使疏漏至作業環境外且又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於事件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另經於排放口所採樣之水質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171mg/L(標準值:30mg/L)、生化需氧量841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1,540mg/L(標準值:100mg/L),皆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該行為已污染水體。 |
否 |
限2024-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353,600 分期繳款中 |
2024-08-28 (2024-05-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0月0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637 事由:車輛KEF-097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2-05 (2022-11-0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1-120003 事由: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9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否 |
限2023-0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12 (2014-09-1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3-10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23 (2011-11-1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00-12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