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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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2023-05-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110057 事由:臺端所經營之全民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606-R6)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28 (2022-05-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070041 事由:臺端所經營之全民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J-3***)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28 (2022-05-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070041 事由:臺端所經營之全民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J-3***)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09 (2014-03-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20-103-050005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4-01-08 (2013-11-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20-103-010009 |
否 |
限2014-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2-11-06 (2012-09-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3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20-101-110009 |
否 |
限2012-1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2-09-25 (2012-09-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09778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1-29 (2011-10-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0-11003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21 (2011-04-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22日。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0-050014 |
否 |
限2011-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2-21 (2010-05-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 文號:40-099-120023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2-21 (2010-05-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9-12002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處分對象為獨資,資料建置錯誤,另立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09-09-09 (2009-07-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2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30-098-090007 |
否 | 限2009-08-20前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