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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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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24-06-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120012 事由:貴公司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依據環境部公告(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6月6日環署空字第1121046800號公告,其污染源E001塗佈至E007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最遲應於113年6月30前完成檢測(季別:四月至六月)執行定期檢測,惟貴公司遲至113年10月9日始完成檢測,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否 |
限2024-10-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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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2017-06-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60003 事由:(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3)裸露地表,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
否 |
限2017-06-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