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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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2020-10-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22 事由: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發現貴公司申報之事業廢棄物D-0899(108/11~12、109/01)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 |
否 |
限2020-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