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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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2023-1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文號:23-113-010001 事由:本局於112年11月21日執行營建工地稽查,發現該公司辦理本市安南區「友賓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及宿舍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10D61017-1)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未涵蓋全部工區,扣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扣10點;3.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90%,扣4點;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道路有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 |
否 |
限2024-0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21 (2015-10-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4-12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21 (2015-08-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 文號:43-104-09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