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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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2021-04-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10年9月8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0-070001 事由:超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31-JQ車輛於110年4月20日15時32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305之一號旁,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9-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