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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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2018-09-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7-11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9月6日接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交辦陳情案件,於107年9月10日派員並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人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大坑路三段101號)稽查,其現場查獲1藍色桶結餘量約25公斤,疑似含第1類毒性化學物質「壬基酚」,經本府環保局人員採樣送驗後,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7年10月3日(107)環檢一字第5815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壬基酚」濃度達30.9%W/W;上開商品成分濃度均已達管制濃度5%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1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18-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02 (2014-07-01) |
金門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3-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