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達通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0706846
企業名稱: 通達通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通達通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1-07
(2024-07-1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1010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ZX)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0
(2024-08-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90120
事由:貴公司所有KLH-1807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11
(2024-0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7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61446
事由:車輛KLD-915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9
(2023-09-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22013
事由:車輛169-XW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4
(2023-07-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1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02796
事由:車輛KLL-221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21
(2015-04-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4-050097
限2015-06-22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1
(2015-01-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4-030003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30
(2014-11-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4-010259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05-06
(2013-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第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2-050011
不須改善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25
(2013-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2-040245
限2013-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22
(2013-03-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2-040043
不須改善 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07
(2012-11-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2-020001
不須改善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5
(2011-03-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0-040175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1
(2011-01-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20022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