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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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2024-09-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8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文號:30-113-100021 事由:貴事業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設置一名代理人。惟貴公司代理人蔡○○於113年6月17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重新核定設置。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3 (2024-09-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8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13-100022 事由:貴事業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設置一名代理人。惟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蔡○○於112年8月7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辦理註銷由代理人代理並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13 (2023-0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文號:30-112-030006 事由:貴公司台南第二工廠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經本局核備貴公司台南第二工廠吳○○代理專責人員至111年10月25日止,惟貴公司台南第二工廠始至112年2月9日申請專責人員設置,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10 (2023-01-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文號:30-112-030005 事由:貴事業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經本局核備貴事業顏○○代理專責人員至111年12月30日止,惟貴事業始至112年1月5日申請專責人員設置,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29 (2017-03-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6-030014 事由:該公司於本市安南區從玻璃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玻璃製品製造程序,稽查時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惟3項防制設備未符合許可操作條件及許可證登載操作值。 |
否 |
限2017-05-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5-30 (2008-03-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7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050001 |
否 |
限2008-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21 (2007-11-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1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13 |
否 |
限2008-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