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聖企業工程行-畢家偉住宅拆除工程

企業統一編號: 70982075
企業名稱: 詠聖企業工程行-畢家偉住宅拆除工程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詠聖企業工程行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26
(2021-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2-090009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464、1465地號稽查,貴事業與大迎工程行,於上開土地共同堆置營建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廢鋁等廢棄物,現場負責○○表示,廢棄物主要來源為房屋修繕,現場分類完成後,再依廢棄物性質進行去化,貴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許可文件內容未申請貯存場,惟現場貯存上述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1
(2021-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0-110001
事由:本局110年8月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行清運車輛(車號450-UV、545-UV、5H-621),每月清除許可量1292公噸,惟上開清運車輛未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七)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01
(2020-03-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9-070001
事由:本局109年3月26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450-UV)未設置污水收集槽,致清運車輛無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3
(2017-03-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6-040012
事由:台端(即詠聖企業工程行)於106年3月6日11時58分(清除車輛車號450-UV)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認定車內載運廢輪胎,未符合該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5
(2015-12-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5-020003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5
(2015-12-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文號:44-105-02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12
(2014-09-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3-110005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