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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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2024-1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0474 事由: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9965-XV柴油小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否 |
限2025-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9 (2023-1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4日。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2-120046 事由:本案於112年12月15日於本市永康區王行路539巷9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4年9月出廠(第3期車)的84*7-LY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否 |
限2024-0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14 (2021-01-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5日。 法規: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10-010020 事由:110年1月12日於本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往中山北路方向)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1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6*-8837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3.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否 |
限2021-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