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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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024-12-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1月8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34),限期改善至114年2月6日,本局於114年1月14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30-114-020018 事由:貴公司從事造紙業,經本局於113年12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自113年12月23日起均未依照規定記錄每日累計水量讀數及用電度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2-05 (2010-0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 文號:21-099-02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0-01 (2008-08-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8月0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7-100013 |
否 |
限2008-08-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30 (2007-1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5月1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07條第01項 文號:30-097-070018 |
否 | 限2008-05-15前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2-19 (2007-1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5月1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7-03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另開立裁處書,本案承辦人員顏琮力 |
否 | 限2008-05-15前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