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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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2023-11-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10001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R9700871)領有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317-02號),經本局112年11月9日派員執行微感器高值告警熱區稽查,查污染源秤重設備(E015~E019)上設有氣罩集氣並連接至管道後於廠外排放,其廢氣流向與核准之M02操作許可證不符,貴公司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照片及相關資料可稽。 |
否 |
限2024-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4 (2017-01-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6-030001 事由:貴公司「A-1209R丙烯酸丁酯」商品,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6年1月24日(106)環檢一字第0323號檢測報告結果,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濃度3.6%W/W,超過管制濃度1%,是貴公司未取得第四類核可即逕行運作,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