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3176434
企業名稱: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2-19
(2020-1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96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於109年8月15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經本局限期於109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9年11月11日檢附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向本局函報改善完成,惟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2日前往複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1 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2 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7.9 mg/L,標準值30mg/L) 仍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1-03-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9,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2
(2020-08-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100010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8月15日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0 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2.7 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0.5 mg/L,標準值30mg/L) 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0-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11
(2018-1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2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印染整理等行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2日派員稽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污染源燃油鍋爐(E002)之排放管道P002執行排放管道PSN採樣,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51 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限2019-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6
(2018-08-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30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8.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18-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11
(2014-0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3-03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30
(2013-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050032
限2013-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29
(2012-05-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1-060016
限2012-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21
(2010-05-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099-060049
限2010-08-10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01
(2009-03-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
文號:34-098-06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