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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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24-1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13-120001 事由: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核可文件,即逕行運作該類物質,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略以):「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其運作總量低於依第十一條第二項公告之分級運作量者,得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並取得核可文件,……」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