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6480628
企業名稱: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路竹一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4-08
(2021-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0-040005
事由:本局於110年3月16日上午11時23分接獲民眾陳情舉報位於路竹區順安路的工廠,有粉塵逸散污染空氣情形並提供錄影存證,逐於當日下午14時派員前往順安路巡查,並進入貴廠左方集塵設施地點查證,經貴廠說明案係貴廠髪絲設備操作製程之集塵灰設施於110年3月13日因過熱自行悶燒起火,導致設施燒毀故障無法運作,爰而,貴廠於3月16日上午派員前往清理集塵灰設施,距料,粉塵因設施故障,無法有效收集,瞬間產生大量濃煙噴出,雖經灑水抑制,粒狀污染物仍逸散污染空氣,遭附近民眾拍下污染空氣影像。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7-07-06
(2017-06-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70004
事由:本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派員於106年6月5日至貴公司路竹一廠查核水污費時,發現其放流口(D01)水量計測設施於104年度及105年度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亦未依規定記錄其校正維護日期、校正維護期間之水量、校正維護結果及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未依本局同意之方式為之;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略以):「事業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每年至少校正一次。...事業於校正維護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時,應記錄其校正維護日期、校正維護期間之水量及校正維護結果,並保存五年。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規定。
不須改善 38,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8
(2014-08-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30-103-10001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28
(2012-03-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1-05002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21
(2011-04-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112916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28
(2011-0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071647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27
(2010-12-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071418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6
(2011-01-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051331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