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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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2024-06-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120003 事由:本局於113年06月06日派員至貴服務中心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5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4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15 (2022-09-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10 事由:氨氮超標本局於111年9月12日派員至貴服務中心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氨氮438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12 (2021-07-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08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7月7日至貴服務中心進行「110年度高雄市水污染源稽查管制與水巡守推動經營管理計畫」列管工業區放流水採樣,採樣結果貴服務中心放流水化學需氧量(COD) = 112mg/L、氨氮 = 419mg/L,超過標準限值(COD為100mg/L、氨氮為1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之規定。 |
否 |
限2022-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12 (2021-08-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1-010009 事由:貴服務中心於110年10月20日於「水污染源管制暨水質保護資訊管理系統」提報專責人員異動申請案,該申請案內容如下: 設置廢(污)水專責人員賴○○、魏○○、洪○○;代理人林○○、陳○○。 註銷廢(污)水專責人員江○○、陳○○、陳○○;代理人莊○○、莊○○。 上述申請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應於離職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備查,前述江○○、陳○○、莊○○分別於110年10月1日、9月20日、8月22日離職,惟貴服務中心遲至同年10月20日向本局提出申請,已違反前述管理辦法規定事項。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19 (2019-03-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90012 事由:本局於108年3月21日、108年4月8日(10時10分)、108年4月8日(20時20分)、108年4月16日、108年5月8日及108年5月20日派員至該局所轄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化驗結果均為水質檢驗項目鎳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標準限值為1.0 mg/L),檢驗值依序為1.07 mg/L、1.11 mg/L、1.14 mg/L、1.14 mg/L、1.06 mg/L及1.02 mg/L;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29 (2017-09-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37 事由: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前往貴轄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查核,現場確認放流口排放放流水後採樣放流水樣品,期間計有五次分析結果違反放流水標準,並以106年10月6日當次超標倍數最高,其生化需氧量1170 mg/L(標準30mg/L,超標38倍)、化學需氧量1820 mg/L(標準100mg/L,超標17.2倍)、懸浮固體52.5mg/L(標準30mg/L,超標0.75倍),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否 | 不須改善 |
3,2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28 (2017-07-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7-030018 事由:本局於106年7月26日委託專家學者至貴局所屬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執行列管事業功能評鑑,另於106年8月29日派員進廠稽查時,發現廠區內廢(污)水處理設施化學混凝系統(pH調整池、混凝池、膠凝池)等未經本局核可即逕使用中,並未登記於排放許可證,與本局核可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未依核准許可內容運作;前述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準用第十四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7 (2017-03-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10 事由: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15日前往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查核放流水結果,放流水懸浮固體濃度達37.5毫克/公升,已超過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授權訂定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限值30毫克/公升) |
否 | 不須改善 |
2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01 (2016-06-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3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02 (2015-08-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1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9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5-01 (2014-07-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4-05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5-01 (2014-07-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5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9-17 (2012-05-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1-09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9 (2011-03-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1-08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9 (2011-03-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8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1-01 (2011-08-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0-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0-17 (2011-08-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0-10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04 (2010-06-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2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099-080003 |
否 |
限2010-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6-24 (2010-01-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2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3項 文號:30-099-060010 |
否 |
限2010-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6-24 (2010-01-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2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30-099-060011 |
否 |
限2010-01-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3-19 (2010-01-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2月26日。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30004 |
否 |
限2010-0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1-05 (2009-08-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12月04日。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10003 |
否 |
限2009-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5-18 (2009-04-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8-05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5-12 (2009-04-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4月2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50002 |
否 |
限2009-04-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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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2020-10-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111583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1 (2020-04-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8052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04-21 (2020-02-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4154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0 (2017-07-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6-110005 事由:從事「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委託開發、出(標)售及管理案-主體道路(大發,和春)」(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
否 |
限2017-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2 (2016-10-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5133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03 (2016-06-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20004 |
否 |
限2017-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28 (2016-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63341 |
否 | 不須改善 |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6-06-28 (2016-05-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6334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因環保局於105年5月9日舉發後未於舉發通知書註明再次限期改善,則105年5月24日稽查所發現之事實即為原違規狀態持續,視為一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2,200 不須繳納 |
2016-05-26 (2016-03-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5325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5-16 (2016-04-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5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9,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5-02 (2016-02-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5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31 (2015-11-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34376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09 (2015-11-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30751 |
否 | 不須改善 |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04 (2015-11-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30328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30 (2015-11-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2708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27 (2015-07-07)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110008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8-06-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20 (2015-08-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10170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30 (2014-05-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35 |
否 |
限2014-09-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2 (2013-10-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2-13 (2011-02-19)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5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1日。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2-110005 |
否 |
限2014-05-21前改善 待改善 |
5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2-13 (2011-02-19)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2-110001 |
否 |
限2014-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02 (2013-05-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2-080284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21 (2006-04-01)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72656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1-120001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
不須改善 |
18,972,656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3-01 (2012-01-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1-030001 |
否 |
限2012-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07 (2006-04-01)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47123733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0-100001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 |
不須改善 |
47,123,733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0-07 (2010-09-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099-10011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