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9841479
企業名稱: 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5-04
(2023-02-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50003
事由:本局於112年2月14日稽查貴公司三廠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洗滌塔(A001)洗滌液壓降為170 mmH2O(許可核定值為70 mmH2O ~100 mmH2O),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8
(2022-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100017
事由:案係本局派員於111年9月27日11時0分前往稽查,貴廠人員表示因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中回火爐傳動軸斷裂,金屬輸送網停止造成爐體局部溫度升高有明火產生,造成廢氣集氣罩及其管線燃燒,故關閉空污防制設備,停止廢氣收集,致該製程產生之廢氣直接逸散排放於大氣中,污染空氣,本項事故,導致空污防制設施無法正常運作,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5
(2014-05-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9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10-19
(2018-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26
事由: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S1601641)位於本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71之1號,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63-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7日督察發現(督察編號:981070600558),填充式洗滌塔(A002)洗滌液現場測得pH值為2.65(許可證範圍6~9),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8-11-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01
(2017-08-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6-110001
事由:本局派員於106年08月09日至貴公司二廠執行深度查核時,發現廠區內廢(污)水回收貯留設施(S01)未於出流水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與本局核可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未依核准許可內容運作;前述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前項登記事項未涉及廢(污)水、污泥之產生、收集、處理或排放之變更,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得於規定期限辦理變更。」規定。
不須改善 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3
(2012-07-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1000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3
(2012-11-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3-010004
限2013-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23
(2011-08-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9002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依法規指定其放流口設置於最終處理單元後之放流槽,如於放流池採樣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時,方可據以處分。
不須改善 11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