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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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2019-10-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10006 事由: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屑,含廢切削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切削液污染地面,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19-1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