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精英事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0051304
企業名稱: 全精英事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全精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7-06-19
(2017-06-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5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5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9
(2017-06-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4日至106年6月5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6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9
(2017-06-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4日至106年6月5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0日至106年6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0日至106年6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5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6-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5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0日至106年6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9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9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9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9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0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0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7日至106年6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0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7日至106年6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6-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0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7日至106年6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9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0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0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0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0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4日至106年6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0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4日至106年6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0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6-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6-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6-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6-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4日至106年6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6-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7-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7-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4
(2017-07-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7-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8-0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日至107年2月1日共計1日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8日至106年7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8日至106年7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5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5
(2017-07-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8日至106年7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經本局於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ㄒ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5日至106年7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5日至106年7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5日至106年7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0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9
(2017-07-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0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9
(2017-07-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0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9
(2017-07-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0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0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9
(2017-07-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0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7-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0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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