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北港路1581號非法棄置場址-嘉源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0145099
企業名稱: 嘉義市北港路1581號非法棄置場址-嘉源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嘉源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1-24
(2022-10-1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110002
事由:貴公司於111年9月20至昭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清運營建混合物R-0503(災後廢棄物)計21.68公噸,至群運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濱海廠再利用,本局於IWR&MS勾稽貴公司111年9月廢棄物清運申報情形,查無上述廢棄物清運營運紀錄申報資料,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9
(2021-04-2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70003
事由:本局110年4月2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聯合稽查,貴公司登記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大槺榔二三四號)後方設置未經許可之貯存及轉運站,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且未依規定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
限2021-07-31前改善
待改善
15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05
(2020-03-25)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9-050001
事由: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督察,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嘉義縣廢乙清字第0003號),負責人涂嘉翔表示曾於109年1月16日派遣清除車輛(KEB-3073)前往鹿草鄉馬稠後工業區內的工地清運嘉鄰實業有限公司之廢棧板,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方式申報上述時間廢棄物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05
(2020-03-25)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050002
事由: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督察,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嘉義縣廢乙清字第0003號),負責人涂嘉翔表示曾於109年1月16日派遣清除車輛(KEB-3073)前往鹿草鄉馬稠後工業區內的工地清運嘉鄰實業有限公司之廢棧板,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方式申報上述時間廢棄物清除情形,且清運前未事先與嘉鄰實業有限公司簽訂契約書,另其於朴子市大鄉里7鄰大木康榔228-30號土地上設有鐵皮倉庫,暫貯存自事業單位清運之廢棄物,惟與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上述事項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及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6-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5
(2017-07-2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6-090017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朴子市大鄉里大槺榔228-30號,經本局106年7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見洗車廢水排入鄰地大鄉段375-6地號土地溝渠聞且聞有酸臭味,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限2017-10-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14
(2012-04-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1-060001
限2012-06-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1
(2011-06-0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1-010002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30
(2011-12-1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0-120003
限2012-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