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3-23 (2023-02-2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30020 事由:本局於112年2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溪口鄉林腳村柴林腳段柴林小段699、700、701-1地號土地之堆置場所,見聯外道路路面有印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12 (2022-08-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100144 事由:111年8月3日11時36分,於本市安南區安和路四段538巷7號對面,貴公司承作自來水公司「安南區安和路四段(長和路-安和路四段406巷)汰換管線工程」,施作過程不慎造成地面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0 (2022-03-2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50001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2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本縣水上鄉水上段水上小段298地號土地,有堆置土方情形,現場屬堆置場程序,依逸散性管理辦法稽查:(1)堆置場未採行相關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2)場內車行路徑設置防制設施之面積不足,記缺失4點;共計缺失1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02 (2021-11-1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11-010001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廠區稽查,現場見有3處堆置土石情形,體積分別約為:22*45*2=1,980立方公尺、15*75*4=3,375立方公尺、8*2*2=32立方公尺,總體積為5,387立方公尺,體積已超過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保署第五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06 (2016-11-01)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5-120006 事由:於民雄鄉福樂村建國路三段178號前工區週圍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 |
否 |
限2016-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