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0232381
企業名稱: 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8-04
(2022-02-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80001
事由:查其實際產出廢食用油,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量百分之10,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22-09-05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30
(2022-02-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11年05月31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5001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111年2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提供110年自來水繳費憑證及地下水表紀錄,其中鍋爐用水量每日約20公噸、製程用水量每日約20至30公噸於清洗根莖蔬菜及盛裝容器後,逕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核算其平均每日用水量約50公噸,廢水產生量已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每日最大廢水產生量20噸)規模,惟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6
(2021-05-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100011
事由:1.本局於110年05月12日18時52分至現場查察,現場會同該公司代表人稽查,於該公司有排出淡紅色之污水,代表人表示,該公司為根莖類農產品脫水加工食品製作,該淡紅色污水係為73地瓜及甜菜根農物切片清洗所致。 2.告知代表人,上開作業之淡紅色污水排出至公司外道路側溝污染溝渠影響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3.代表人表示,公司經營為農產品加工作業,非為工業化學製程,將對鄰近民眾展示及宣導公司農產加工製造過程。 4.以上情事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
限2021-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5
(2019-04-2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01
事由:該公司資本總額達250萬元以上,並於製程作業有產出廢食用油,且該公司行業別為食品製造業;故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該公司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驗備查,即有營運行為,並產出廢棄物,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9-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6
(2017-03-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6-070036
事由:1.本案於106年3月4日15時17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陳情所述之相對位置(科工十六路)巡查,於崙仔橋發現雲林溪水質產生變色(紫紅色)。 2.遂本局沿路巡查至上游,發現該廠(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洗蔬菜(甜菜根)產生之污水排入水溝。 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於該廠清洗蔬菜(田菜根)之污水排入水溝,有礙環境衛生整潔,依法告發。 4.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03
(2012-08-0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2-040010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23
(2012-10-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1-11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該公司訴願書所附水量計測資料,單日作業用水均量約9.3CMD,非屬水污法定義之事業。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拆除整地工程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3-25
(2021-03-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30001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之「良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拆除整地工程」(管制編號:P110P9Z006-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0年3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核工區告示牌、工地週界、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拆除作業未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48點。
限2021-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