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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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6 (2017-04-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文號:34-106-060005 事由:查貴公司已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其公司變更登記表已於105年12月29日經新北市政府核准變更公司地址為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39號7樓(原公司地址為臺北市士林區前港街120巷2號4樓)在案,惟未於期限內(30日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否 |
限2017-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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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2011-06-1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 文號:34-102-06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