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10-06 (2020-06-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9-10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大門旁貯存非有害集塵灰(代碼:D-10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19 (2018-07-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28 事由: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7月06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公告方法(粒狀污染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執行貴公司M02製程排放管道(P202)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實測校正值126ppm、氮氧化物濃度實測校正值187ppm,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所訂之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ppm(二氧化硫)及150ppm(氮氧化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08 (2017-05-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10045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5年8月至106年3月漏報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廢活性碳(代碼:D-2403)貯存情形;105年8月暨同年10月至106年3月漏報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貯存情形;另查105年9月、12月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19 (2016-01-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2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13 (2014-09-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自103年11月2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位於本市燕巢區安招里成大街6號之產出廢水製程(金屬表面處理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2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4-10-21 (2014-09-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3-100166 |
否 |
限2014-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17 (2014-09-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3-100022 |
否 |
限2014-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3-10-28 (2013-09-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00025 |
否 |
限2013-1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7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2-08-28 (2012-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8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7-27 (2010-06-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7月0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70021 |
否 |
限2010-07-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