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穗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0347834
企業名稱: 台灣穗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穗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21
(2023-05-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7002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5月9日督察貴公司,發現貴公司鋁二級冶煉廠房設有中央除塵設備收集廢氣至袋式集塵器處理而產生非有害集塵灰(D-1099),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並未登載該項廢棄物,與核准之廢清書內容不符,其未依規定變更廢清書。
限2023-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6
(2021-1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01
事由: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D0303086)領有(M01)鋁二級冶煉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0年12月20日派員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該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其檢測對象為M01製程之E001傾斜式反射爐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管道戴奧辛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空氣污染物濃度檢測值為0.841ng-TEQ/Nm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5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檢測報告書可稽。
限2022-06-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2
(2020-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文號:20-109-070016
事由:貴公司擠型三廠領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科空操證字第D10143-02號),本局於109年6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105及A106)皆無電壓監測儀表,不符合上述許可證空氣污染物防制方法及設備之名稱、型式、設計處理容量及處理效率規定。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限2020-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8
(2018-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本市善化區「台灣穗高科技專(41)一期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82002),經本府派員於107年3月22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工地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網,記10點。(二).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記4點。(三).裸露地實施面積未達80%,記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8點。
限2018-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5
(2017-1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7-010002
事由:貴公司之臺灣穗高科技一期廠房環保設施新建工程於臺南市新市區新科段190、191地號,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為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營建工地事業分類定義,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4日派員稽查,貴公司臺灣穗高科技一期廠房環保設施新建工程未依規定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請核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29
(2016-1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5-120006
事由:查貴公司辦理「穗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擠型三廠增建工程(管制編號:D105RL2026-1)施工,惟未依規定申報及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於105年11月25日完成申報繳納,逾期30日以上。
限2017-0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9
(2016-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5-110003
限2017-01-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07
(2016-08-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5-090002
限2016-10-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12
(2013-06-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70002
限2013-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